正文
人社部规〔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实施创新驱动生长战略、深化人才生长体制机制革新、鼎力大举推进公共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事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元在科技创新和公共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引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元(简称“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做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元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情况,凭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勉励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勉励事业单元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加入项目相助
事业单元选派切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加入项目相助,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结果同工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加入项目相助期间,与原单元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加入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相助期满,应返回原单元,事业单元可以凭据有关划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事情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事情的,事业单元应当实时与其解除聘用条约并治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元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加入项目相助,应当凭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换聘用条约,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人为待遇等治理措施。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事情期限、酬金、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质料、新品种以及结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勉励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开办企业
支持和勉励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元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开办企业,是勉励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结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元的事情业绩或者在职开办企业取得的结果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元事情,或者在职开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条约的,事业单元应当实时与其解除聘用条约并治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开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元岗位职责、完成本职事情。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元同意;单元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开办企业情况在单元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元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掩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元知识产权、科研结果的,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勉励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结果离岗开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事情(简称离岗创业),是充实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动性,最大限度引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科技创新结果快速实现工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元加入社会保险,人为、医疗期待遇,由各地各部门凭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到达国家划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实时治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事情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用度,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元抚恤金和丧葬费划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元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治理制度。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结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元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元事情人员治理相关划定的,凭据事业单元人事治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则处置惩罚。
事业单元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事情需要,经同级事业单元人事综合治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划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元解除聘用条约的,原单元应当依法解除聘用条约;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元。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划定返回的,原单元应当与其解除聘用条约,终止人事关系,治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元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离岗开办科技型企业的,按划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事业单元与离岗创业人员应当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结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相应变换聘用条约。离岗创业项目涉及原单元知识产权、科研结果的,事业单元、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
四、支持和勉励事业单元设置创新型岗位
在事业单元设置创新型岗位,是促进事业单元全面加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充实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元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加速推动科技创新。
事业单元可凭据创新事情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结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事情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划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事情需求的,可按划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果真招聘等方式发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结果推广能力和水平。事业单元凭据创新事情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事情时间,便于事情人员合理部署利用时间开展创新事情。事业单元绩效人为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结果的事情人员倾斜。创新岗位事情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结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单元绩效人为;取得的技术项目开发、科技结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结果,应看成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事业单元应当与创新岗位事情人员订立或者变换聘用条约,聘用条约内容应当切合创新事情实际,明确条约期限、岗位职责要求、岗位事情条件、人为待遇、社会保险、条约变换、终止息争除的条件、违反条约的责任等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知识产权掩护等条款。
事业单元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治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外洋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事业单元设置流动岗位,可按划定申请调整人为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事情酬金。流动岗位人员通过果真招聘、人才项目引进等方式被事业单元正式聘用的,其在流动岗位事情业绩可以作为事业单元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事业单元应当与流动岗位人员订立协议,明确事情期限、事情内容、事情时间、事情要求、事情条件、事情酬金、保密、结果归属等内容。
五、组织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实认识到支持和勉励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创新创业事情的重要意义,把这项事情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解放思想,斗胆创新,结合当地域本部门实际,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增强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元主管部门和事业单元落实文件要求,建设健全内部治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切实解决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中的实际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创新生长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同时,要通过完善聘用条约治理、强化考核等措施,增强规范治理;指导事业单元按划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法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元人事综合治理部门存案。要实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历程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问题实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陈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