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元: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执法规则,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视察处置惩罚事情,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聚会会议成员单元对《科研诚信案件视察处置惩罚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科研失信行为视察处置惩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全文见附件)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生长革新委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康健委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羁系总局 中科院社科院
工程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防科工局
中国科协中央军委装备生长部
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
附件:
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视察处置惩罚规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