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治理措施
2023-03-24 09:06:20 文章来源: PA视讯社会科学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规范治理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治理措施等相关划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基金项目由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社科联”)组织设立并实施治理。
第三条 基金项目为省部级项目,项目肩负单元应凭据省部级项目治理。
第四条 设立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事情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PA视讯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组织社科界自觉以回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立足PA视讯,致力创新缔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再起,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PA视讯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第五条 基金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罗自治区财政拨款和相助单元提供的科研经费。
第二章 项目分类
第六条 基金项目设立通例项目、应急项目、资助出书项目三类。
通例项目是指年度集中宣布的项目。
应急项目是指自治区经济社会生长急需、党政部门关注,为应对突发意识形态、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设立的科研项目。应急项目“一事一议”。
资助出书项目是指资助出书已签订出书条约的学术著作的项目。
第七条 通例项目暂设高质量生长智库专项、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和历史文化专项、盟市专项、外语专项、文艺评论专项和社会科学普及专项。
(一)高质量生长智库专项:支持经济社会生长战略性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以应用性研究为主。
(二)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和历史文化专项:围绕增强和革新民族事情,促进民族交往交流融会,推进“两个打造”,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缔造性转化创新性生长,增强文化自信,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开展应用性和基础性研究。
(三)盟市专项:支持盟市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社会科学研究。
(四)外语专项:支持高校外语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推动学科建设。
(五)文艺评论专项:围绕赓续中华文化血脉、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关注今世PA视讯文艺创作实践、辨析文艺思潮和现象,开展针对性研究。
(六)社会科学普及专项:落实《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围绕党的创新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政策规则等开展研究阐释。
第八条 凭据研究的社会关注度、紧迫性和综合性,基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第九条 自治区社科联与其他单元相助设立的研究项目,按本措施精神进行治理,特殊情况由双方约定。
第十条 自治区社科联凭据经济社会生长变化和哲学社会科学生长需要,适时调整完善项目类别。
第三章 申报资格
第十一条 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在PA视讯自治区事情,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海内知名专家肩负项目。
(一)重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
(二)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
(三)外语专项项目主持人应当是自治区从事高校外语教学事情的教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肩负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到达良好以上品级的。
(二)以相同或相似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计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第十三条 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盟市社科联、单元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单元社科联和企业社科联等)、PA视讯党校、PA视讯社科院是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单元。不在上述规模的,可经由所在盟市社科联申报。
第十四条 申报单元应具有规范的财政治理制度,单元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
第四章 申报和立项法式
第十五条 在自治区领导点题、广泛征集社科界专家学者和社科事情者选题建议、合理体现社情民意的基础上,自治区社科联研究确定并在“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网”宣布项目申报指南。
第十六条 主持人凭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经项目申报单元审核同意后,提交自治区社科联。
第十七条 自治区社科联对申报质料进行规范性审核,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项目主持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
(二)申报质料填写是否规范。
(三)申报选题是否在项目指南规模内。
(四)是否以相同或相近题目在其他科研平台立项。
(五)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六)申报单元账户能否正常接收项目资金。
第十八条 自治区社科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立项评审。评审方式包罗网上评审、通讯评审和聚会会议评审等。网上评审利用“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开展。
第十九条 评审专家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应研究能力,评审组不少于3人。评审可邀请海内外专家加入。
第二十条 评审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研究内容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风险。
(二)预期结果是否具有相应的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三)研究方案是否可行,研究思路是否科学,应用性研究是否有调研方案。
(四)研究内容对PA视讯的关注水平。
(五)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是否到达相应研究深度。
评审中存在意识形态风险的申报项目,交意识形态风险评估专家复审并作出结论。
第二十一条 凭据专家评审结果,发生建议立项名单,最终立项名单和资助金额由自治区社科联党组聚会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十二条 立项名单在“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事情日,公示期满宣布立项通告。
第二十三条 与其他单元相助的项目指南由自治区社科联与相助单元配合研究宣布。立项评审法式由双方配合研究确定。
第二十四条 盟市专项依照下列法式立项。
(一)自治区社科联主席办公聚会会议研究确定项目肩负盟市和名额。
(二)各盟市组织单元凭据本盟市需求,提出项目指南并组织申报、初评,按项目名额的1.5倍报自治区社科联。
(三)自治区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凭据复评结果,立项名单由自治区社科联党组聚会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十五条 经济社会生长急需或时效性要求强、专业性要求高的项目(含应急项目),可接纳委托方式立项。
(一)凭据拟定的研究题目,选择相关领域研究机构或专家,由被委托方填报课题设计书,自治区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评审通过,由自治区社科联党组聚会会议确定委托事宜。
(二)被委托方为社科类社会组织的,须邀请3家以上切合条件的机构加入,以竞争性评审方式发生项目肩负单元。
第二十六条 为勉励“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连续开展系统化研究,可由各创新平台凭据其研究偏向提出选题,填报课题设计书,自治区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评审通过,由自治区社科联党组聚会会议确定委托事宜。
第二十七条 勉励自治区社科联所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申报基金项目。遵循择优原则,社科类社会组织每年度立项数不低于15项。
第五章 项目治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肩负单元应在项目立项通告宣布后15日内,与自治区社科联签订立项条约,并提供收款人为项目肩负单元的正规完税发票。无特殊情况,未定时履行上述手续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九条 立项条约签订后,凭据条约拨付项目经费,可分批拨付。勉励有条件的项目肩负单元匹配经费。
第三十条 项目执行历程中,未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不得变换项目肩负单元、项目主持人、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研究期限、结果形式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十一条 项目组成员应当按要求加入自治区社科联围绕基金项目组织开展的学术运动。
第三十二条 项目研究历程中,自治区社科联可凭据事情部署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主要检查研究偏向、研究进度等。
第三十三条 凭据条约约定,应用性研究项目主持人应当向自治区社科联《北疆智库》提供决策咨询陈诉,其中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不少于2篇,一般项目不少于1篇。
第六章结果验收和结项
第三十四条 基金项目的结果形式一般为研究陈诉、论文、著作、决策咨询陈诉等,具体形式以立项条约为准。
第三十五条 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在划定期限内填写结项陈诉,经项目肩负单元审核通事后报送自治区社科联。结项陈诉中应包罗知网查重陈诉,查重率一般不凌驾15%,特殊专业领域由评审专家组确定。
第三十六条 自治区社科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研究结果进行结项评审。凭据实际情况可接纳聚会会议评审、通讯评审等方式。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偏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
(二)是否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高质量生长智库专项结果是否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方案。
(三)是否形成决策咨询结果。
(四)是否果真发表或出书。
(五)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六)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和违反有关治理划定的问题。
评审中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结项结果,交意识形态风险评估专家复审并作出结论。
第三十七条 如无特殊约定,结项评审前到达以下条件可免于结项评审:
(一)一般项目结果内容在《人民日报》《灼烁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新华文摘》、北京大学“中文焦点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焦点期刊”、《前沿》《北疆智库》《PA视讯日报》(理论版)发表(未见刊的可提供用稿通知,下同),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出书专著(以签订出书条约为准,下同)。
(二)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结果内容在《人民日报》《灼烁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新华文摘》、北京大学“中文焦点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焦点期刊”发表,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出书专著。
果真出书著作、发表论文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标注“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第三十八条 结项结果评定品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结项结果均须凭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优秀品级项目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一)获得自治区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中盟市专项获得盟市、厅局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即可。
(二)项目研究结果在《人民日报》《灼烁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新华文摘》发表。
(三)项目研究结果在北京大学“中文焦点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焦点期刊”发表,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出书专著。
(四)所有评审专家均推荐为优秀且发生了重大社会价值。
第三十九条 初次评审为不及格的项目,修改完善后再次评审及格的,准予结项,但需扣除资助总额的15%;仍不及格的,作撤项处置惩罚。
第四十条 与其他单元相助的项目由双方配合组织验收,或委托相助方验收。
第四十一条 确因特殊原因,项目主持人需在项目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项目肩负单元审核,报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准予延期。
第四十二条 因政策调整、不行抗力、形势变化等重大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由项目组提出、肩负单元同意,或由自治区社科联提出,终止项目。
第四十三条 结项结果到达及格以上的,发放结项证书。结项名单在“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网”通告。
第七章 经费支持和治理
第四十四条 重大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外语专项按一般项目治理,资助经费1万元。自治区社科联可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应急项目和资助出书项目资助金额凭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十五条 项目经费由项目肩负单元卖力治理,凭据《PA视讯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治理措施》(内财科〔2022〕1122号)相关划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如因申报单元账户被司法查封导致项目经费被冻结无法完成项目,申报单元应当自行筹措资金完成项目或退还资金。
第八章 监 督
第四十七条 基金项目立项和治理坚持果真、公正、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视。
第四十八条 自治区社科联事情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加入基金项目立项评审。
第四十九条 加入基金项目治理和评审事情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凡公示、通告事项,须同时宣布自治区社科联机关纪委监视举报电话。
第五十条 违反相关执法、规则、纪律和本措施划定行为,属于自治区社科联职责规模内的,由自治区社科联作出相应处置惩罚,重大事项由自治区社科联党组作出决定;超出自治区社科联职责规模的,由自治区社科联与有关单元部门协调处置惩罚,并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加入。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措施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社科联决定。
第五十二条 本措施由自治区社科联卖力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措施适用于2023年度及之后立项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