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通知
各购房教职工,现将购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解决我校教职工住房,市、区两级政府对我校教职工所购置的住房进行了补助,凭据政府要求,防止扰乱住房市场,对购房者要求如下:
1.通常我校正式教职工,本次可购置一套住房,不能代外单元人员购置。
2.购房发票、购房条约、产权证均治理到购房职工本人名下;而且五年内不得转让。
3.交完首付款后,学校对购房者进行审核,并将确认为本单元职工的名单上报政府,不是本单元的职工,所交的购房款进行退还。
二、选房所在、联系人、电话
所在:家合欣苑售楼处
联系人:邓海涛经理
联系电话:18047179779
三、选房时间2014年6月21日——6月22日
上午8:00—下午18:00
四、付款
1.需要贷款的教职工,首付伍万元,其余治理贷款,贷款时间另行通知。
2.不贷款的教职工,首付伍万元,尾款待签订购房条约时付清。
3.建议刷卡付款,任何一家银行卡均可,只能刷储蓄卡(透支卡不行使用),刷卡的手续费由售楼部支付。
五、选房流程
付款—→开收据—→选房—→填写衡宇确认单—→留存身份证复印件—→选房结束。
六、产权证
1.治理独占产权证的住户,留存独占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治理共有产权证的住户,留存共有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复印件上注明所选衡宇的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及联系电话。
七、购房(网签)条约
凭据本人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的信息,由亿利金威团体售楼部卖力录入和打印网签购房条约,条约录入完毕后,通知本人在购房条约上签字。
八、贷款
待房产局完成条约审核、存案后,开始治理贷款,时间另行通知。
九、选房期间,由于现场人员有限,因此不部署旅行样板间环节,请谅解。
购房协调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