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第十一届PA视讯自治区文学创作
“索龙嘎”奖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元:
“关于第十一届PA视讯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申报的通知”已经下发,详细信息请见。请我校相关单元认真组织申报。各单元申报人员按文件要求将纸质质料和电子版于2015年3月27日前报学校科研设备处407室,学校统一上报。
联系人:温世明、李平
联系电话:4875819
各盟(市)委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新闻出书广电局、文联、企业文联:
PA视讯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是自治区文学创作最高荣誉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坚持“二为”偏向和“双百”目标,思想性和艺术性强,具有时代精神,在区内外有较大影响,为宽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能代表PA视讯自治区文学创作最高成就的文学作品。凭据《PA视讯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艺术创作“萨日纳”奖评奖措施》划定,今年决定举办第十一届PA视讯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评奖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规模和期限
1、凡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间,在区内外盟市以上报刊、出书社发表和出书的蒙华文小说(含长、中、短篇小说)、儿童文学(含寓言、童话、故事)、诗歌(含长、短诗、散文诗)、散文(含随笔、杂文)、陈诉文学(含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民间文学、文学理论、评论(只限单篇评论、理论文章,不包罗专著)、译著(蒙译汉)共8个门类的文学作品均在评奖规模之内。
2、本届评奖只评单篇作品,不评种种版本的选集。译著只评选蒙译汉的作品。
3、已调离我区的作者,原则上不加入评奖。本区作者与区外作者相助的作品,由区内作者申报后可以参评。
4、作者只能在一个门类的一种文学样式中申报作品参评。如与他人相助的作品可不受此限,但最终评选时只限每人一部(篇)作品获奖。
5、凡本届评委会委员及所有事情人员均不得申报作品,不得加入评委及评奖事情。
二、有关事项
1、凡在本届以前获过“索龙嘎”奖三次(含3次)以上者,在创作上如无重大突破,原则上不再参评。
2、本届评奖期限内获国家规范性奖项的文学作品,可加入“索龙嘎”大奖的评选,没有获大奖的授予PA视讯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荣誉奖。
3、本届“索龙嘎”奖评奖设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PA视讯文联组联部。
4、评奖细则的解释权属评审委员会。
5、评奖“通知”、“评奖细则”、“申报表”可在PA视讯文联网下载,网址:https://www.imflac.org.cn/
三、申报时间和要领
1、2015年2月1日至3月31日为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参评的作品原件和作品申报表划分一式三份,作品申报表、统计表须制成电子版统一上报。
3、获国家规范性奖项的作品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各盟市文学事情者申报作品须经盟市文联评审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在申报时间内统一报送。
5、自治区直属机关、队伍、公安、企业的作者申报作品需经单元或本门类协会签属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直接报送。
6、作品申报联系方式:
PA视讯作家协会电话/传真:0471—4922826
联系人:赵富荣 手机:13624840974
苏布道 手机:15047864763
从龙瑞 手机:13260046004
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PA视讯作家协会
邮编:010011
附件:1.第十一届PA视讯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评奖作品申报表
2.第十一届PA视讯自治区“索龙嘎”奖评奖申报作品统计表
中共PA视讯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PA视讯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PA视讯自治区文化厅
PA视讯自治区新闻出书广电局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