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评教、评学运动的通知
集师教发〔2015〕15号
各教学部门:
现就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师自评和教师同行评教运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2011、2012、2013、2014级在校在籍学生和在聘教师。
二、评教工具: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任教的各科教师和在校学生。
三、评教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17日。
四、评教内容:见教务治理系统网学生评教、同行评教。
五、评教措施:
1.学生评教:以班为单元,学生用自己的学号上教务治理系统网,凡给本班上课的教师都要给予评教(包罗外聘、返聘教师)。如果学生不实时、认真地进行网上评教,将无法进行课程结果查询及网上选课,各教学部门教学科不予出示结果证明。
2.教师自评、教师同行评教:以教研室为单元进行自评、互评,互评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凡在该教研室任聘的教师都要加入。同行评教用自己的工号登陆教务治理系统网(内网入口网址:http://192.168.99.229/jwweb;外网入口网址:http://123.178.158.30/jwweb),凭据网上的要求进行。划定时间内,教师未进行评教,将在学校校园网上给予通报。
3.教师教学状况自评表需填写纸质的,教务处统一印发。
六、评教要求:
1.评教事情将作为部门教学事情考核的一项内容。
2.教师教学状况自评表须上交。
教务处 教学督导处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