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凭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事情办公室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旨在勉励宽大哲学社会科学事情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生长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工具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书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结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陈诉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罗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生长具有重要推行动用的研究结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结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到达立项要求、但到达一般项目尺度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水平较高、具有较大生长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经费治理实行包干制。项目卖力人要在允许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事情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元应实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治理划定。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执法,坚持正确的政治偏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治理划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事情,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勉励具有恒久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元应设有科研治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须要条件并允许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元无科研治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元进行申报和治理。
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结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陈诉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到达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结业院校评定为“优秀”品级,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肩负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种种项目的研究结果;
(3)已出书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书著作重复10%以上;
(4)结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五、申报措施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元申报。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事情办公室指定出书机构已签署出书条约或告竣出书相助意向的,须出具出书社推荐意见,在评审立项时予以适当参考。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元推荐后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元申报。具体法式如下:
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3),用盘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连同申报结果交科技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申报质料。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①申请书7份;②申报结果6套(如申报书稿凌驾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结果提要,含2万字左右的结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结果提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结果查重陈诉1份;④论文或研究陈诉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质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陈诉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事后期资助项目的结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①申请书7份;②申报结果6套(如申报书稿凌驾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结果提要,含2万字左右的结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结果提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结果查重陈诉1份;④论文品级证明质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上述质料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jnsykyc@126.com。
3.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划分由全国教育科学计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计划办和全军社科计划办直接受理。申报质料不予退回,自治区社科计划办将做好申报质料的保密事情。
六、研究及出书要求
1.项目卖力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允许,履行约界说务,定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条约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要求于2024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书,申请人应定时限完成研究事情。
2.项目最终结果须先判定、后出书。及格者方可进入出书法式并治理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结果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事情办公室指定出书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书,优秀博士论文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事情办公室部署集中出书。项目申报评审期间、判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书,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后期资助项目结果出书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事情办公室将常态化遴选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形成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出书结果重点推荐书目”,对优秀结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凭据《项目申请书》和申报通告如实填写申请质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结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划定进行处置惩罚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纪录。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书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6月28日17:30。
联系人:石文华
联系电话:0474-8842707
附件1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科技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