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措施(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 号)和《PA视讯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暂行)》(内教教师字〔2021〕77号)要求,结合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事情的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请切合条件、拟加入2022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的学院,于11月26日前,提交《***专业师范认证申请表》和《人才培养方案》(凭据认证要求修订的最近一版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卖力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行政楼教学质量治理科2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sypjb@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