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内部治理制度
时间:2021-04-15 阅读:次
一、组织领导
制定语言文字事情的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基地事情聚会会议,解决事情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协调、指导基地语言文字的事情开展。
二、组织机构
基地内设事情领导小组,基田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专职)及各职能部门。
三、事情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执法、规则;全面实施国家语委制定的基地建设计划。
2.积极申报承接国家和省、自治区语言文字事情部门委托的语言文字推广运动、聚会会议培训、研究应用、相助交流等事情项目。
3.做好各级种种语言文字教育培训、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事情。
4.指导加入社区、嘎查、乡村等共建单元的语言文字事情,发挥基地语言文字推广和辐射作用。
5.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6.组织、加入、承办各级种种语言文字相关运动、竞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7.做好推普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事情。
8.基地做好每一年度的计划、总结,并以5年为周期做好中期自查事情。
三、治理体制
1.基地由国家语委和省级部门共建共管,属地化治理。由国家语委统筹治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治理司(国家语委办公室)具体卖力,省级语言文字事情部门卖力日常治理,基地领导小组卖力基地内部实际事情的统筹部署。
2.基田主任、副主任卖力基地日常事情的部署部署,办公室卖力基地日常事情具体执行。
3.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做好基地事情运行的经费、后勤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