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校学生资助事情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凭据国务院《关于建设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和PA视讯自治区《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办字〔202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学生资助事情严格凭据相关划定执行,坚持果真、公正、公正原则,坚持历程治理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坚持物质资助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资助治理效率和事情水平。
第三条 本措施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建设学生资助事情领导小组,全面卖力我校学生资助事情,协调学校财政、学工、人事、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部门,配合学校学生资助治理中心开展相关事情。学生资助事情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事情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部门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事情部(学生处)、计划财政处等部门卖力人组成。
第五条 学生资助事情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机构是学生资助治理中心,具体卖力组织和治理全校学生资助事情。学生资助治理中心制定学校学生资助事情有关制度和实施方案,审核学院推荐的评审结果,检查督促学院学生资助事情。
第六条 二级学院建设学生资助事情领导小组,卖力本学院学生资助事情的组织、监视和协调事情,并部署专人卖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教育事情,充实发挥资助育人功效。
第三章 资助体系与经费
第七条 建设和完善以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和自治区奖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生应征入伍国家资助、生活补助、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体系,并完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章 资助事情法式
第九条 学生资助事情严格凭据各项资助划定进行开展。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报学生资助治理中心复核,复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事情领导小组审批。
校院两级学生资助事情领导小组须将评审结果划分予以公示三至五个事情日,接受全校师生监视。
第十条 学生资助项目具体评审时间以学校学生资助治理中心每年宣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学生教育与引导
第十一条 坚持把资助事情与思想政治教育、诚信感恩教育、心理康健教育、学生成才教育相结合,学校通过走访家庭困难学生、组织学生运动等方式进行学生的教育引导。
第十二条 助学育人、助学成才,深入挖掘并通过新闻媒体鼎力大举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长成才的典型实例,树立模范与楷模,引导激励宽大学生发愤图强、立志成才、全面生长。
第六章 治理与监视
第十三条 学校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规则,对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四条 学校资助事情接受纪检监察和全校师生的监视,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的监视检查。
第十五条 学校对各学院的学生资助事情进行监视检查,对拆分、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各学院对获资助的学生进行跟踪治理,对弄虚作假者凭据相关划定予以处置惩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生事情部(学生处)卖力解释。原《PA视讯·(中国)官方网站 | 官方认证的真人视讯与百家乐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集师发〔2014〕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