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凭据PA视讯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PA视讯自治区教育厅、PA视讯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结业生求职创业补助发放事情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79号)精神,自治区对在结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切合有关条件的高校结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为做好我校结业生求职创业补助申请、审核、上报事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工具
在结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结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结业生。
二、发放原则
求职创业补助申领发放事情,严格遵循自愿申请、公正果真、属地治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合条件的结业生,每人只享受一次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发放尺度
求职创业补助每人1500元。
四、申报质料
(一)求职创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除本人签名外全部机打填写、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证件持有人,学生本人);
(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民政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扶贫办制发的《扶贫手册》或《精准扶贫帮扶卡》原件和复印件;
(八)国家助学贷款条约原件和复印件;
(九)小我私家建设银行账户(注:确保职补发放前连续使用,与申请表填报账号一致)。
种种证件持有人必须与学生本人在同一户口上
以上申请表、复印件均一式2份,各学院凭据汇总表顺序离开整理俩份质料。
注意事项 :
所有证明质料原件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返还申请人。上述所有证件质料需在审核有效期内或在认证有效时间内,申请人提供质料不全或有错误、通讯方式变换导致无法联系、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等,导致补助款不能实时到账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申领学生需凭据要求上报质料,凌驾时限不再予以补办。
五、申报时间
各学院于2021年12月27日前,审核汇总本学院2022届结业生求职创业补助申请质料,报送学生事情部(处)孙娜娜老师(行政楼214)。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卖力收集的申领质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必须与申请人治理质料原件交接手续,审核后将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实时返还申请人。
(二)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校结业生一次性求职补助政策。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凭据申领法式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此项事情,严格把好审核关,在划定时间内报送申报质料。
(四)学校助学治理中心审核二级学院报送的质料,并在校网公示3个事情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对经查实发现的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助的结业生,除责令退回全部补助资金,还将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开具虚假证明质料,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置惩罚。
联系人:孙娜娜,联系电话0474-8989158。
学生事情部(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