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元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盘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治理暂行划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盘算机信息系统宁静掩护条例》、《中国教育和科研盘算机网暂行治理措施》等国家相关执法、规则,以及学校制定的网络信息宁静治理相关划定,保证所卖力网站网页的网络信息宁静,并切实做到:
一、不制作、复制、宣布、流传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阻挡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宁静,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恼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钱、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
(九)含有执法、行政规则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从事下列危害网络信息宁静的行为:
(一)制作或者故意流传盘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法式;
(二)非法侵入盘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盘算机信息系统功效、数据和应用法式;
(三)执法、行政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若发现该网站网页中所发表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删除,生存有关原始纪录,并向学校网络中心陈诉,在有关部门或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本单元保证:在事情中,听从监视;若未做到上述划定,愿意肩负由此引起的一切执法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单元卖力人: 单元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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