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
第二十八条 科研治理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保证学校科研资金(包罗横向科研和纵向科研)和知识产权的宁静完整、降低学校科研风险、保证学校遵守科研治理规则制度和提高学校科研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益,而对学校科研治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分析、测试和评价运动。
第二十九条 科研治理内部控制审计应获取的资料主要有:
(一)科研治理机构及科研相关单元的岗位职责、事情手册;
(二)科研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制度或法式性文件;
(三)种种科研经费治理制度;
(四)科技条约治理制度;
(五)科技结果判定、验收(评审)、奖励制度;
(六)知识产权治理制度;
(七)科研经费收支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
(八)种种科研项目档案,包罗申报文件、条约书(任务书)、实施历程纪录、科研结果文件等等;
(九)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 科研治理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主要有:
(一)科研治理的控制情况
1、学校是否有明确的中恒久科研生长计划或目标,并有具体可行的操作计划;
2、治理层的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在授权规模内处置惩罚相关事项,分管领导不能处置惩罚相关事项时,是否授权其他领导进行处置惩罚,授权规模及期限是否明确;
3、是否贯彻科研廉政责任制,是否在科研治理历程中贯彻遵纪守法思想,并制订了惩防措施;
4、科研治理机构职责是否明确,与校内相关部门、院系等单元之间的科研治理职责划分是否合理;
5、科研治理机构和校内相关部门、院系等单元的科研治理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各岗位事情人员是否明确自身职责,是否胜任;
6、科研治理机构是否针对种种科研治理业务制定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并能让校内相关部门、单元和人员知悉;
7、是否依照有关法式对员工进行招聘和培训;
8、各项科研治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赏罚措施是否恰当;
9、学校是否认期组织人员对校内相关部门、院系等单元的科研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成效如何;
10、学校是否有科研人员科研业绩考核评价制度或措施,执行情况如何;是否有完善的考核评价信息系统;
11、是否制订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是否明确、切实可行,并获得有效执行。
(二)科研治理的风险治理
1、是否对差异的科研治理业务建设了差异的风险治理目标,风险治理目标是否明确并切实可行;
2、是否接纳措施增强对随意编报科研预算、挤占挪用科研经费进行治理;
3、是否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的风险评估机制,对风险的考虑是否全面;
4、是否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或风险预案,对风险的治理是否灵活有效。
(三)科研治理的控制运动
1、相助
(1)对横向科研相助与纵向科研相助是否制订了差异的治理措施;
(2)科研相助是否都签订了相关协议,责权利是否明确;
(3)重大的科研相助条约是否经过审批;
(4)是否建设科研相助协调机制,是否对科研相助各方的科研进度进行协调;
(5)对外科研相助拨款是否严格按条约执行,并取得相助单元收款收据;
(6)是否收取科研相助用度,科研用度的收取是否按相关条约执行;
(7)科研相助经费支出是否按预算或科研相助条约执行,科研经费支出是否与其他支出相区别。
2、项目调整
(1)是否制订项目调整审批流程,该流程是否切实可行;
(2)项目的调整是否有富足的理由,是否获得原审批机关的批准;
(3)项目调整方案是否与原审批文件一起归档生存;
(4)项目调整方案涉及到科研资金追加的,追加资金是否获得落实;
(5)项目调整方案涉及到淘汰科研资金的,节省的科研资金是否按有关划定进行了处置惩罚。
3、基地建设
(1)学校建设科研机构,是否有制度划定,明确指导目标、建设条件和审批法式;执行情况如何;
(2)学校是否有与科研生长计划或目标相适应的实验室重点建设计划;是否制定重点建设实验室的申请、遴选、审批制度,是否有建设经费的使用和治理措施、建设验收的治理措施或措施,执行情况如何;
(3)拟进行的实验室重点建设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相关的科研人员、建设经费、衡宇及水电等资源保障是否充实;
(4)学校是否有检查和评估实验室等种种科研机构的制度或措施,明确评估尺度、措施和法式;执行情况如何;
(5)学校是否有实验室设备治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何;种种实验室是否有适当的实验技术人员治理仪器设备,种种仪器设备的治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学校是否有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治理评价措施,执行情况如何;是否有机构卖力仪器设备的调配,调配效果如何;
(6)国家、部级重点实验室是否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政权,制定了完善的资产、经费、课题等建设和治理制度;是否按划定建设了建设治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形成了完善的学校领导下的主任卖力制,并按划定配备专职副主任和专职秘书;
(7)学校是否按建设项目任务书的要求部署国家、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配套资金和须要的运行用度;其建设经费是否按划定主要用于先进仪器设备的购置,仪器设备的更新是否纳入学校的重点建设领域;是否按划定设立主任基金和开放课题研究基金,并按划定使用;财政治理制度是否健全,财政机构的核算和治理是否规范。
4、验收
(1)学校是否有科研结果判定、项目验收(评审)和结题的治理措施,具体划定科研结果判定、项目验收(评审)和结题的事情法式和要求,是否严格按法式和要求执行;
(2)凭据制度划定需要进行结果判定或验收(评审)的科研项目,科研治理机构是否按划定组织判定或验收(评审);
(3)项目结束后,项目卖力人是否实时向科研治理机构提交结题申请和最终结果;经过判定或验收(评审)的,是否提交判定文件或验收陈诉(评审文件);
(4)所有结题的横向课题是否都有结题陈诉,并报科研治理机构存案;结题陈诉是否经所在校内单元、科研治理机构审查,并加盖所在校内单元、科研治理机构和学校法人印章;
(5)学校是否有完善的科研档案治理制度;所有结题的科研项目,科研治理机构能否实时归档;应由校内相关部门、院系等单元提供的科研档案,提供单元是否对档案质料进行了认真审查、核实;项目所有的实验陈诉、纪录、图纸、手稿等原始资料是否齐备;
(6)验收结束后的科研项目资金是否按划定进行处置惩罚,是否按划定进行上缴,是否作为生长基金增补事业生长基金的不足,有无将结余资金发放奖金津贴现象。
5、结果治理
(1)学校是否有科研结果审核挂号制度,明确科研结果审核挂号的法式和要求,执行情况如何;
(2)科研治理机构是否有统一的申报和挂号文件,统一挂号治理学校取得的科研结果;学校事情人员和学生取得的科研结果,以及校外人员以学校名义取得的科研结果,报送前是否都经所在部门、院系等单元审核批准;
(3)学校是否有完善的科研结果奖励制度,详细划定申报条件、申报法式和评审措施,执行情况如何;
(4)学校是否制定知识产权治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在种种条件下取得的知识产权的产权归属,执行情况如何;制度制订是否切合国家相关规则、制度的划定;
(5)项目卖力人在科研治理中所作的职务发现缔造和形成的职务技术结果,是否实时向科研治理机构提出申请专利的书面文件;科研治理机构是否对其提供的质料进行严格审查,可申请专利的实时申请专利,不宜申请专利的接纳措施掩护;
(6)学校下属单元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相关协议是否经科研治理机构审查,并报学校批准;校内单元与外单元或小我私家开展相助科研,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的,相助双方是否依法签订条约,知识产权的权属及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划定明确;学校取得的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政统一核算与治理;
(7)学校教职工或学生申请非职务专利,挂号非职务盘算机软件,进行非职务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是否都向科研治理机构申报,科研治理机构是否予以认真审查;
(8)学校是否有促进科技结果转化的制度或措施,执行情况如何;
(9)学校是否有流通的相同渠道,实时获得申报科技结果奖励的信息,并实时使校内相关单元和小我私家知悉;
(10)申报奖励的结果是否已经判定或验收,是否已在科研治理机构挂号;奖励申请是否经所在单元审核并签署意见,经科研治理机构审批,由科研治理机构代表学校统一申报;
(11)学校所属单元或小我私家以剽窃、纂改、非法占有等方式侵害他人科研结果,私自转让或许可使用学校知识产权,泄露学校技术秘密,学校是否制定处罚措施,执行情况如何;
(12)学校是否设置有专门用途的专利基金,用途是否明确,是否按划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6、科研经费治理
(1)所有科研项目经费是否都统一在财政机构治理,且按项目设立专门账号或明细科目进行收支核算;
(2)学校是否有合理的经费到账通知凭证,在科研治理机构、财政机构、项目所在单元及项目卖力人之间流转,确认、证明和纪录已进账的科研经费;流转法式是否合理,流转凭证是否统一编号;
(3)科研经费不按划定实时到账的,科研治理机构是否积极组织项目卖力人进行协调;需要学校配套资金的项目,学校是否按划定拨付配套资金;
(4)财政机构能否提供各项目经费具体收支情况的查询服务,能否认期向科研治理机构、项目所在单元提供科研项目经费收支情况的陈诉;
(5)科研经费支出是否经项目卖力人和所在单元授权的人员签字批准;重大、特殊科研经费支出或向外单元转出科研经费是否按划定经项目所在单元、科研治理机构和财政机构授权的人员签字批准;向外单元转出科研经费是否有合理理由,并有条约等有效财政凭据;
(6)学校是否建设和完善全额成本核算制度,并制定了科研经费治理措施,对从种种科研经费中提取治理费、条件占用费,支出牢固资产购置费、人员费等进行具体划定,执行情况如何;学校从科研经费中提取治理费、条件占用费的措施是否切合国家的划定;
(7)科研经费是否凭据规则、制度或条约划定使用,纵向科研经费未用于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福利等国家划定禁止列支的支出;
(8)用科研经费购置的牢固资产是否纳入学校资产进行治理,或按条约划定处置惩罚;按条约划定处置惩罚的,是否取得条约对方简直认,无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
(9)学校是否设置控制措施,保证科研经费不超预算;
(10)学校是否经常委托社会审计或内部审计对种种科研经费进行专门审计;
(11)学校是否有科研经费结账治理措施,明确项目结账时间和剩余经费的用途,执行情况如何;
(12)所有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报表是否都经学校财政机构的审核并签章,按划定需内部审计机构审签的,是否都经内部审计机构审签;
(13)科研项目结题后,是否有书面文件通知财政机构治理结账手续;学校财政是否按划定实时治理结账手续。
(四)科研治理的信息与相同
1、重大决策是否形成聚会会议纪录,聚会会议纪录是否完整;
2、各项制度及签订的各项协议是否装订成册,是否凭据情况变化实时进行修订;
3、是否有科研治理信息系统,科研治理信息系统与财政信息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宁静可靠,两个信息系统是否进行数据共享;
4、各项信息录入流程是否清晰,修改是否获得授权,对有关信息的接触是否制订了限制划定;
5、科研治理信息系统与财政信息系统是否认期形成一定的报表,报表内容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将上述报表报送相关人员;
6、是否依据相关划定和法式进行信息果真。
(五)科研治理的监视
1、是否认期不定期的对科研治理中的控制情况、风险治理、控制运动、信息与相同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评估;
2、评估的内容是否全面、充实并突出重点,评估的目标是否着眼于内容控制体系的健全、有效;
3、是否凭据评估结果对科研治理中的相关内容加以革新,并对革新的内容进一步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革新,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机制;
4、是否将财政部门、资产治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处置惩罚意见实时落实到位。
第三十一条 科研治理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接纳视察作业现场、询问相关人员、审阅科研档案、审查科研经费收支会计资料、研究分析科研治理制度、对科研治理流程进行穿行测试等要领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对科研治理内部控制的了解、纪录和对科研治理内部控制的多项测试后,审计人员应在审计陈诉中对科研治理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和是否有效运行做出评价,说明内部控制单薄环节及风险因素,并提出革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