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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视讯自治区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条例
2025-05-06 11:03     (阅读:)

PA视讯自治区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条例

(2023年11月30日PA视讯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聚会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增强民族团结,牢固祖国边防,维护国家统一,实现配合富足,凭据国家有关执法、规则,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事情及相关运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领土地域,是指领土所在的旗市区,包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四子王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二连浩特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

本条例所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指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土所在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盟行政公署以及旗市区人民政府。

第三条 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中央对PA视讯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生长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为主线,以生态优先、绿色生长为导向,坚持稳边、固边、强边、安边、睦边、富边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第四条 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应当全面建设完善现代化经济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础设施条件、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花样,实现领土繁荣生长、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宁静稳固。

第五条 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加入、自我生长,实行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生长相结合、基础设施建设与工业生长相结合、民族团结与边疆稳定相结合、政策扶持与社会多元投入相结合、多方帮扶与自力重生相结合。

第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事情的领导,统筹解决事情中的重大问题。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履行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主体责任,建设健全相关事情机制。

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长革新部门卖力本行政区域内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的组织协调事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凭据各自职责,做好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相关事情。

第八条 自治区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元等应当凭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划定,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对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给予支持。

第九条 勉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开发、工业共建、文化教育、人才培养、科技推广、旅游开发、捐资捐助等方式,加入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事情。

第十条 领土地域应当充实利用生长扶持政策,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工业,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提高自我生长能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二章 民族团结进步

第十一条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门,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本。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情,建设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情机制,教育引导领土地域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

第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示范建设,在领土地域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元,重点在机关、企业、苏木乡镇、嘎查村、学校、连队、宗教场所、网络等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建设事情,并逐步实现建设事情社会全笼罩。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领土地域打造各民族配合团结奋斗、配合守边固边的旗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连队等示范典型。

第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领土地域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情况建设,完善领土地域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积极推动领土地域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领土地域各民族交往交流融会。

第十四条 全面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定不移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领土地域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掩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勉励领土地域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积极推进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

第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花样,深入开展领土地域涉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警,依法处置惩罚解决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第三章 生态情况掩护

第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领土地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掩护和系统治理,推进领土地域绿色生长,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宁静屏障。

第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生态情况掩护力度,推进领土地域天然林掩护、公益林管护、草原掩护修复、水土保持、湿地掩护、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掩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在切合条件的领土地域打造国家绿色生长示范区。

第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领土地域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和生物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

第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生态情况分区管控要求,加大对领土地域自然掩护地等生态功效区的掩护力度。

第二十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设健全森林草原资源、水资源、流域情况等重点领域生态赔偿制度,优先将切合条件的领土地域纳入生态赔偿规模,逐步加大对领土地域重点生态功效区的生态赔偿力度。

支持有条件的领土地域积极加入碳排放权市场交易。


第四章 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领土地域基础设施建设,将领土地域切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相关计划和计划;实施领土节点村镇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支持领土地域水电路讯一体化建设,实现抵边嘎查村、边防哨所、领土派出所和抵边警务室饮用水、电力、通信、广电普遍笼罩。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领土地域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保障。

第二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领土地域饮用水宁静、饮用水质量、水旱灾害防治、重点领域节水等水利工程建设,构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兴利除害的水利保障网络,提升领土地域供用水保障能力、饮水宁静水平、防灾抗灾能力。

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重点支持领土地域开展农村牧区电网牢固工程,提升电力服务能力。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领土地域农牧户用电计划,推进供电设施建设和革新升级,逐步解决领土地域农牧户生发生活用电需求。

第二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增强领土地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领土地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结构,推进领土地域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领土地域门路革新、升级和连通工程建设,增强农村牧区公路危桥革新、公路宁静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善农村牧区运输通道和区域路网结构,改善农村牧区交通条件。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沿边铁路建设,加速领土地域铁路既有线路扩能革新,完善口岸后方铁路集疏运系统,提升沿边路网质量。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速推进领土地域机场建设,合理有序提升既有机场容量,因地制宜建设领土通用机场,提升交通便利化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通信治理部门应当统筹推进领土地域通信网络建设,深化移动和光纤宽带网络笼罩,逐步提升通信网络服务能力。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领土地域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入领土地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政企相助,多方协同联动,配合推进领土地域通信网络生长。

第二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生长革新、商务等部门应当支持领土地域加速城乡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物流网络、冷链网络和电子商务运营网络,培育壮大领土地域电子商务市场,推动农畜产物网络销售,建设智慧电商物流园区,打造区域性网购商品集疏分拨中心。


第五章 工业生长

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领土地域工业转型升级,生长绿色工业,壮大县域经济,支持切合领土地域特点和生态情况掩护要求的工业项目向领土地域优先结构。

第三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工业振兴计划,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集中投入;对切合工业政策、刊行动用强的工业和项目,从计划引导、项目部署、要素配置和财税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增强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内生动力。

勉励企业通过开发资源、培育工业、开拓市场等形式推动领土地域工业生长;开展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实施兴边富民特色工业生长工程,促进边民就地就近就业和增收致富;在领土地域投资兴办的企业凭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划定享受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第三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生长革新、商务等部门应当增强领土地域营商情况建设,健全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积极引进海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升企业开办、运营、退出便利化水平。

第三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推动领土地域农牧业工业强镇、现代农牧业工业园建设,牢固壮大实体经济。

第三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领土地域生长现代草原畜牧业,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工业链,促进家庭经济、相助经营、企业经营协同生长。

第三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牧部门应当优先推进领土地域高尺度农田和现代化草牧场建设,实施耕地提质革新工程和农田灌排工程,推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生长农牧业优势特色工业。

第三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培育新工业、新动能、新增长极,推动工业集中集聚集约生长,加速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

勉励领土地域生长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业,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第三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能源部门应当凭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划定,在领土地域的沙漠、沙漠、荒原地域计划结构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支撑性电源及外送通道。

第三十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支持领土地域建设工业园区,打造涵盖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于一体的工业集群;支持领土地域创开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物流和经济相助区;支持切合条件的领土地域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

第三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领土地域因地制宜生长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速生长康健养老、森林康养、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服务业尺度化、品牌化建设,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知名品牌。

第三十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应当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领土地域生长特色文化工业、旅游工业和体育工业。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领土地域旅游业高质量生长,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领土地域自然景观和特色文化优势,打造领土特色旅游品牌,提高领土旅游服务能力;支持领土地域建设全域全季旅游示范区,推动旅游业差异化协同生长。

第四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领土地域特别是抵边苏木乡镇、嘎查村因地制宜生长兴边富民特色工业,推动一二三工业融合生长。

第四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跨区域相助平台,健全区域相助共建机制,统筹部署自治区内经济发达地域与领土地域开展工业共建、项目对接。

第四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生长革新等部门应当建设对口帮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绩效评估导向,在试点示范和部署财政补助时对领土地域给予优先支持。


第六章 对外开放

第四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领土地域优势结构,增强与相邻国家在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农牧业、文化旅游、情况掩护等方面的相助;支持领土地域全面加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领土地域工业、贸易、通道宁静台建设,在联通海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四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速开放相助平台和领土口岸建设,勉励口岸要地一体化生长地域先行先试,促进互联互通设施建设,提升投资贸易促进、园区及工业生长计划、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境内外企业、工业入园生长,推动与相邻国家建设区域相助,支持企业加入境外经贸相助区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领土地域建设领土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相助区。

第四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领土经济相助区、跨境经济相助区功效和结构,增强领土口岸建设和运行维护,提升领土口岸宁静、综合服务能力和便利化水平,统筹推进智慧口岸、数字国门试点建设,提升口岸通关保障能力。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进口资源在口岸和要地工业园区落地加工,推动经济通道向通道经济转变、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

第四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新生长边民互市贸易区,支持培育边民互市贸易加工工业、切合地方实际的特色物流工业和商品商贸中心,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规模和规模,推进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引导互市贸易向加工、投资、贸易一体化偏向生长。

第四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自治区与周边国家相关地域联络机制,积极拓展对外经贸交流相助,多渠道开展经贸运动,为企业流通海内外市场提供便利。


第七章 保障改善民生

第四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速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领土地域转移,补齐领土地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提升领土地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第四十九条 勉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加入领土地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营,接纳政府购置服务等方式,提升领土地域基本公共服务供应质量和效率。

第五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领土地域建设工业聚集、商贸流通、生态宜居的中心城镇;增强地处重要战略偏向和要害通道节点、经济社会生长潜力较大、具有较强辐射发动能力的领土城镇建设;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提高抵边一线城镇工业支撑和人口集聚能力。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领土地域增强市政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城镇老旧小区革新,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条件。

第五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设健全领土地域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提升脱贫地域整体生长水平,实现牢固拓展脱贫攻坚结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五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接纳有效措施支持抵边村镇、生产放牧点建设,推进抵边嘎查村危房革新、门路维护、供水供电供热保障、人居情况治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改善抵边嘎查村民、居住领土一线边民生发生活条件。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推进领土地域乡村振兴,推动领土地域美丽乡村建设,支持领土地域实施农村牧区宁静隐患排查整治和危房革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牧区人居情况。

第五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速领土地域城乡融合生长,推动都市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增强领土地域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各族群众就近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享受优质均等的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不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第五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领土地域教育的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生长基础教育,改善领土地域办学条件,引导自治区内优质学校到领土地域开展共建帮扶运动,提升领土地域学校办学能力。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领土地域教师生活保障,改善中小学投止生生活条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尺度,推动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领土地域学生公正接受优质教育的时机。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领土国门学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形成完整的领土地域教育体系。

勉励社会资本在领土地域依法捐资办学和生长民办教育。

第五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领土地域医疗卫生体系服务能力和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勉励自治区内相关医院与领土地域医院开展对口帮扶,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完善领土地域旗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增强抵边卫生院信息化、尺度化建设。

第五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步提高领土地域社会保障水平,支持领土地域养老、托育、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五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领土地域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就业信息、政策指导、权益保障等服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领土地域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积极扶持抵边居住群众及其子女创业、就业,有效解决抵边居住群众就近就业问题。

第五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领土地域公共文化场馆、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笼罩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增强苏木乡镇、嘎查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开展群众文化运动和全民健身运动。

第五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着力解决领土地域人口空心化问题,深化差异化和精准化的补助政策,加大守边固边项目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回乡大学生、外出务工人员、复转军人等到领土地域守边护边,勉励群众到领土一线生发生活。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促进领土地域人口恒久均衡生长。

第六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领土地域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点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流动服务,面向偏远嘎查村开展进村入户行动,为边民提供送水、送生活物资、送医送药等服务。


第八章 保障监视

第六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健全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协调保障机制,在计划结构、政策扶持、项目部署、资金配置、要素保障、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健全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的财政稳定投入增长机制,统筹利用相关专项资金,逐步加大对领土地域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领土地域增强交通、水利、能源、通讯、信息、公共服务、宁静防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均衡通达水平;勉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物和融资模式,支持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事情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设完善支持领土地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政策,健全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勉励和吸引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执法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向领土地域流动。

第六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领土地域严格执行国家工业政策和准入尺度,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勉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革新等节能减排措施。

第六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健全边民加入守边固边事情机制,组建人员稳定、素质较高、技术全面的农牧民护边员队伍。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边民补助政策和护边员补助政策,建设健全护边员补助增长长效机制,做好边民补助和护边员补助发放事情。

第六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着力提升领土地域下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网格化治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下层治理平台。

第六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领土地域的社会治理,推进立体化领土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完备配套高效运行的依法治边体系,维护国家政治宁静、公共宁静、边疆宁静稳定。

第六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牢固党政军警民协力强边固防局面,优化群防体系力量建设,提高领土防卫管控能力;增强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推进数字边防、智慧边防建设,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

第六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事情陈诉、组织执法检查等方式,增强对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事情的监视。

第六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凭据各自职责,增强对支持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视。

第七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事情中作出突出孝敬的组织和小我私家,凭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划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执法、规则已经作出具体处罚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七十二条 在促进领土地域高质量生长事情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卖力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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